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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3月15日电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消费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消费者遇到的侵权案件越来越多。在此期间,许多媒体报道了用自动取款机取出假币的事件,许多银行解释说这是无法解决的。保障金融消费权利困难的根源是什么?张立军认为,主要有维权成本高、渠道不畅等原因:

张力军:金融消费投诉需要相应的专门机构

张立军:首先,维权成本高,普通金融消费者通过投诉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时间和精力难以承受。二是维权投诉渠道不畅。中国缺乏一个专门机构来受理对金融消费的投诉。金融消费属于特殊的消费领域,不属于工商部门的管辖范围。目前,其主管部门尚未设立专门机构解决投诉。遭受损失的金融消费者现在面临着无法抱怨的尴尬。第三,缺乏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专门制度或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但其许多规范难以适用于金融消费领域。第四,金融业的特殊性带来的市场信息不对称。

张力军:金融消费投诉需要相应的专门机构

改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关键是如何管理。一些国外的做法值得学习。2010年,美国政府在美联储下设立了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局,行使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权力,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加拿大早在2001年就建立了金融消费者管理局,因此除了金融机构的严格自律外,还需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完善各种消费条款。建议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在交易规则设定、商业行为合规性审查、金融侵权责任认定和消费者救济等方面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专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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