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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做客603000时表示,就创新主体而言,现在的关键是券商。证券公司创新的前提是有效控制风险的定价能力。
宋丽萍指出,近几年来,通过综合治理,证券公司消除了突出的潜在风险,充实了资本,完善了内控机制和监管框架,为下一步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券商的盈利模式比较单一,没有自己的产品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大多数证券公司70%的收入仍然来自经纪业务,基本上是提供渠道式服务,没有自己的客户和产品。在经纪佣金收入中,63%来自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频繁买卖。这种模式不变,不利于抑制“三投机”,使市场转向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可持续发展轨道。通过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等一系列改革,证券公司注重培育自己的客户,开发自己的产品,真正成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一手扶持两家公司”,在投资者和企业的需求中找到自己的利润空。
“为实现这一目标,证券公司的专业素质、客户基础和销售能力都非常高。”宋丽萍认为,从这些方面来看,行业整体水平有待提高,100多家证券公司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为了确保证券公司分析报告的质量,证券公司必须有防火墙来确保分析师的独立性。同时,对分析师的专业要求应该到位。例如,在发布单个股票研究报告之前,分析师必须对他们的行业进行深入研究。这些是海外同行的基本要求。
宋丽萍指出,券商创新的前提是定价能力,以有效控制风险。定价机制与市场主体行为的形成、产品创新和市场功能的发挥密切相关。因此,目前的一系列改革措施都不能单独解决问题,但都是非常重要的,这就要求市场各方要有统一的认识,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地推进,把资本市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目前,无论是改革新股发行制度还是加快行业创新发展,都有必要淡化行政审批的色彩,将市场发展的重任交给专业中介机构和投资者。以证券公司为代表的专业机构能否成功承担这一职能,对下一步改革至关重要。”宋丽萍指出,事实上,这也是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历史机遇。因此,有必要清理源头,证券公司应自觉承担起维护客户利益、关心市场发展的责任,实现市场从依赖行政管理向自律管理的转变。
标题:宋丽萍:券商创新前提是定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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