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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前董事长陈晓与国美之间的口水战在拖延了半年多之后,于2012年1月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点燃。同一天,国美电器将原告陈晓告上法庭。经过大约两个半小时的审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本案将延长一周进行再审,以便双方当事人收集证据。

2011年5月10日,国内一家金融媒体发表了“国美事件再次出现,陈晓达引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报道。文章引用了陈晓离开国美后对国美的评论,如“他将尽快出售国美股票”以及他对国美商业模式的看法。

文章发表后,国美宣布不同意文中所列陈晓的观点,并表示将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公司权益。随后,国美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次,国美电器和陈晓上了法庭,这导致了一个事实,即当国美电器和陈晓签署协议时,他们向陈小啊支付了1000万元的“保密费”。现在,国美要求1000万元的“封口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国美电器对陈晓违约的诉讼三个月后,业内猜测国美电器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让陈晓“闭嘴”,而陈晓此后也没有对国美电器发表任何负面言论,因此双方可能已经和解。对此,国美执行董事邹肖春表示,他只是遵循法律程序,没有其他理由。

标题:国美诉陈晓违约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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