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92字,读完约2分钟

“药补医”的形成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专职副会长吴明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讲述了这一问题的历史原因。 1951年,中央政府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医院赔偿药品批发和零售之间差额的15%。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这是医疗机构非常重要的经济补偿渠道。“但是,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它越来越显示出损害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影响,应该坚决予以消除。至于它是否会逐渐被打破,这是一个执行问题。”吴明江指出,公立医疗机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目前的医院严重低估了医生和医疗技术人员的价值以及人力资本的劳动价值。只有销售更多的药品,检查更多的药品,消费更多的药品,他们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但是,这种做法违背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良知,不是因为医疗队伍不好,而是因为制度不好。 “有鉴于此,我赞成下决心用药物打破医疗保健制度。”吴明江指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要切实履行对公立医疗机构和公办医疗机构的责任,加大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什么是公立医院?这并不是说政府开店并独立经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出资者,应该履行出资者对医院的布局、发展规模、功能和费用的全部责任。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现实不再是这样了。谁是投资者,主体在哪里?这是卫生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是谁,需要弄清楚。 以香港为例,香港医院管理局代表香港特区政府,作为公营医疗机构的投资者,负责决策、管理、布局、规划、规模、医疗行为监管等。“我们有吗?我们卫生部是这样吗?当地卫生局是这样的吗?因此,第一个关键是真正履行政府对公共医疗机构投资者的全部责任。”第二,在医疗行为的服务过程中,有必要提高医疗服务的价值,体现知识劳动的价值。鼓励医务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和医德医风,使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获得合理、有尊严的报酬,而不是通过大处方和多次检查获得利益。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明显要脱离“以药养医”的改革方向。问题是如何去做,以及政府是否愿意去做。相关部门是否支持这一点?大家的担忧也在不断涌现,相关部门也非常担心改革过程中的“两头翘”问题——技术人工成本提高了,但药品成本却没有降低。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具有重大决心的问题,是政府各部之间的共识问题,而不是医疗机构和医院院长能够自己解决的问题。”吴明江指出。

标题:吴明江:破除以药养医

地址:http://www.t46t.com/mrxw/14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