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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移动前董事长沈长富受贿后,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前董事长侯兴智最近受到调查。针对“父子受贿”现象,重庆市国资委(SASAC)近日出台新规定,要求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上报配偶、子女就业、移民等14类情况,引起了公众对国有企业高管权力监督的关注。

一句“问候”赚了182万元

“我知道侯钰没有什么能力,不能很好地去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我只是想利用我的权力,在我任职期间,帮助别人协调业务,让侯钰从中得到一些好处,希望他将来能生活得更好。”被捕后,侯兴之承认他想为儿子铺设一条“阳光大道”,但他却被送进了监狱。

在担任国有企业董事长之前,侯兴志曾担任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作为正厅级别的干部,和他交朋友不容易。结果,一些受托人开始收回他的儿子侯蜜,一个生活在社会上,不诚实工作的闲人。

"寄钱到侯炜就相当于给了侯兴之."许多行贿者表示,无论是承接项目、招揽业务还是调动人员,只要侯蜜表示愿意帮忙,大多数请求都会成功。

2008年5月的一个晚上,侯蜜告诉正在客厅看电视的父亲,他是否可以以“优惠条件”帮助朋友冯昊做洁净煤生意,并表示冯昊可以与侯蜜分享利润。侯兴志答应帮儿子“打个招呼”。随后,能头集团下属的两家国有煤矿与冯昊签订了购销合同,违反企业规定,在供应数量和支付方式上给予“优惠待遇”。作为回报,冯昊是“足够的朋友”,给了侯蜜182万元的“利润分成”。

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原董事长“父子受贿案”曝光

在“掌权”期间,侯星认识了他的朋友们,经常带着他的儿子上台。侯蜜得到消息后,就去找他的叔叔和叔叔做生意,甚至他的父亲和儿子有时一起去受贿,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携手推动“病干部”引发事件

“爸爸,照顾好南通矿业的吴晓波”——2011年2月,在重庆能头集团党委会议上,侯兴之接到儿子侯蜜的提醒短信,要求研究人事问题。

2010年9月,重庆能头集团下属的一家矿业公司将选出一名副总经理。作为该职位的候选人之一,吴晓波(单独处理)寻求侯蜜的帮助,并安排南通矿业的钻头供应商支付代理费给侯蜜31万元。之后,侯蜜答应回去和父亲“谈谈”。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由于吴晓波在民主推荐中排名第二,远远落后于第一名,侯兴之为了安抚他,答应让他“等下一次”。

2011年2月,吴晓波矿业公司再次选出了一名副总经理。后来,在团委研究这个人选的时候,侯兴之主动提出了吴晓波。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到半年,吴晓波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调查。2011年8月,侯蜜被正式逮捕。

当我儿子被抓的时候,我很震惊。侯兴之开始将赃款返还给老板,但法网被恢复。60多岁的侯兴智也在一个多月后被捕。最近,这对父子分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8年有期徒刑。

根据法院判决,侯兴之收受贿赂625万元。在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协调上市指标、承接工程项目的14起犯罪事实中,有6起被其子侯蜜“牵线搭桥”,受贿金额超过374万元。

对此,侯兴之表示,他并不完全知道侯蜜在外面收了多少钱,侯蜜也没有把受贿所得给他,这些钱都是侯蜜自己用的。“但主要责任仍在我身上。侯钰的陷落只是对我的另一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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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高管“重申报轻监管”问题亟待解决

“我是高管,我儿子是经纪人”,暴露了国有企业高管权力监督的薄弱。侯兴之承认,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权力大,监督不力,在项目合作、物资采购、兼并重组、干部任免等方面都有发言权。,而黑箱操作空相对较大,这可以用来“交朋友”和“选择”权力。

据重庆司法界有关人士介绍,“父子受贿”现象表明,在一些行业或领域,垄断、个人化和权力选择问题突出,国有企业内外监管存在问题,导致少数高管将公共权利转化为家庭私权,通过“实现”家庭来谋取非法利益。

这个问题正在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近日,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化学医药集团、蛟龙集团等重点国有大型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上报个人收入、房地产、配偶子女就业、移民、子女婚姻等14类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如实上报和隐瞒不报的,将严肃处理。

对此,相关专家认为,强制国有企业高管申报家族财产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要解决“重申报轻监管”的问题。

标题: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原董事长“父子受贿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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