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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涉及的重大问题追溯至相关年度。
一、基本信息
一汽集团成立于1953年7月,注册资本37.98亿元,拥有79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汽车技术的研发。根据一汽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10年底,一汽集团总资产1725.5亿元,总负债1028.06亿元,总所有者权益697.44亿元,营业收入2930.42亿元,利润总额309.56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审计集中在一汽集团总部及其10家企业,涉及的资产占一汽集团总资产的50%以上。审计结果显示,一汽集团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不断完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会计核算、重大经济决策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一汽集团2010年财务收支的主要影响是利润减少370.2万元,占利润总额的0.012%。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经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一汽集团进行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挂靠单位涉嫌经济违法案件的两条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a)会计和财务管理问题。
1.天津一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属的天津一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计算该年度2010年实现收入370.2万元,导致2010年实现利润370.2万元,计入2011年。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公司制定了包括整车财务盘点管理制度在内的五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收入确认方法。
2.从2008年到2010年,在一汽解放汽车销售公司等三家企业收取的费用中,有不规范发票3227.92万元,其中2010年收取的费用为1484.5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述三家公司积极整改,更换了大部分不规范发票,对三名责任人降级罚款,并建立了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三项财务管理制度。一汽集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其下属公司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3.2010年,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少缴增值税1096.0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并补缴了税款。
4.2007年至2010年,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使用的176辆非商用车的性能测试等信息没有及时记录,导致非商用车的账目与事实不符。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重新办理了非商用车辆登记手续,实现了账实相符,并修订了存货核算内部控制等两项制度。
5.2008年至2010年,关联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从员工福利费中支付856.32万元,购买礼品卡后作为奖金支付,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公司将上述奖金从福利费调整为工资总额,相关人员已补缴个人所得税。
(二)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存在的问题。
1.从2008年到2010年,一汽集团在R&D对自主产品的投资很低,其自有品牌汽车没有盈利。整车业务的利润主要来自合资企业和合作子公司。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积极整改,正在采取措施增加R&D投资,推进技术中心和乘用车研究所建设,提升自主品牌的竞争盈利能力。
2.2010年10月,一汽集团新医疗大楼项目未报SASAC备案即开工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2.2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向SASAC提交了备案文件。
3.2010年,一汽物流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两个投资项目,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非法开工建设,总投资估算为23.0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公司完善了土地使用程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08年至2010年,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土建及设备采购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合同价值1.1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发布了《建安项目招标管理程序》,要求其所属企业严格执行。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上述两家企业进一步细化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和审批流程。
2.从2008年至2011年6月,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的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有27个项目(合同总额20.37亿元)未能履行管理职责,承包商在所有项目中自行更换了约定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建立了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在内的七项管理制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专门补充了相关管理文件中的要求,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更换项目经理须经业主正式批准。
(4)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至2011年,一汽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未对广告费及部分项目结算相关数据进行严格审核,额外支付广告费、代理费及项目资金2149.0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追回了多付款项,调整了相关账目,制定了《媒体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两项业务管理规定,加强了费用支付审核。
2.2010年,祁鸣信息(002232)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鸣公司)将汽车报警器、班车及物业服务业务的销售委托给该公司原负责人控制的两家公司,通过转售和分包不当获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解除了原祁鸣公司负责人的再就业,并重新邀请班车和物业服务,以减少相关费用;终止相关单位汽车报警器销售业务。
3.2010年12月,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插件程序阻断了整车销售系统与财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使得财务系统数据与整车销售系统无法同步,影响了年末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公司重新规范了汽车销售业务的确认流程,修订了商用车销售收入流程等两项制度。
4.2008年至2010年,天津一汽李霞(000927)汽车有限公司(隶属于天津)在年报中披露了公司高管薪酬410.7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了信息披露。
标题:审计署公告:一汽给员工发购物卡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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