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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闻网》报道,据泰国媒体报道,5月8日,泰国政府公报网发布了一份由泰国劳动部长扎多·蒙昆签署的通知文件,内容是“泰国紧急状态下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将由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解决,雇主不得无故解雇工人和工人罢工。”这...
《每日新闻网》报道,据泰国媒体报道,5月8日,泰国政府公报网发布了一份由泰国劳动部长扎多·蒙昆签署的通知,内容是“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提交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解决,并禁止雇主在泰国紧急状态下无故解雇工人和工人进行罢工”。该文件规定,雇主和雇员都享有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并命令泰国禁止雇主解雇工人和工人在紧急状态期间无故罢工。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都将提交劳动关系委员会解决。
根据这份文件,泰国自3月26日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并实施紧急状态法,以防止疫情蔓延,维护公共秩序。同时,根据泰国1975年《劳动关系法》的有关规定,泰国劳动部特发布如下公告:
1.本文件自官方公报网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该文件由劳动部长扎杜·孟坤于5月6日签署,并于5月8日由官方公报网正式发布)
2.雇主和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泰国《劳动关系法》的规定。如果雇主和工人因劳动争议无法达成协议,他们必须向劳动关系委员会报告,该委员会将协商并解决争议。
3.禁止雇主解雇工人,禁止工人在泰国各地无故罢工;
4.在本公告生效之前,如果发生任何解雇或罢工,雇主应尽快让停止工作的工人返回工作岗位,罢工者应恢复正常工作。(资料来源:官方公报网)
标题:泰国劳工部:在紧急状态期间,雇主被禁止解雇工人和工人无理由罢工!泰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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