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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新义对话,证券业的发展要“循序渐进”,这就要求试点要先推创新,再逐步扩大;证券行业的管理并不是全面实用的,应该进行区分和监督,以帮助上级和限制下级
“不让好人受苦是一种状态,让好人有一些便利是一种状态。在监管体系的设计上,让优秀的人得到一些实际的好处。我想这个方向应该没问题。”
2011年底,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新义在北京接受了《财经周刊》记者的专访。谈到十多年的证券监管经验,他动情地谈了一些自己的工作经历。
自1995年以来,他一直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在过去的16年中,除了1998-2002年担任深圳市副市长外,其他12年,庄心怡一直从事证券监管工作。知情人士表示,庄心怡聪明、健谈、务实、严谨,但保持低调。作为证监会负责监管上市公司和券商的副主席,他的工作是有序的,但他的名字很少出现在媒体上。
2004年前后,中国股市全面展开,证券业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挪用客户资产和坐在村子里等违规行为司空见惯,整个行业几乎崩溃。中国证监会及时启动了对证券公司的综合管理,以“刮骨疗伤”。艰难的三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和随之而来的行业“分类监管”,不仅没有使一家证券公司遭受金融危机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且促使一批证券公司以不同方式做大、做强、做优。
"在危机中给人以希望,在发展中做到可衡量、可控制和可承受."庄辛说道。“市场向前,监管向后”是他的核心理念之一。在他看来,设定监管边界的原则是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当市场主体能够对自己负责,市场开始发挥作用时,行政监督就会相应地萎缩和淡出。
并购审查“分业制度”势头正旺
财经周刊:2010年7月,你在“全国企业并购经验交流会”上首次提到了对并购进行审计的“分离审计制度”。这种“分家制”的内涵和具体做法是什么?并购重组的意义是什么?
庄心怡:“分业经营制度”是通过不同渠道审查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简而言之,就是按照设定的公开标准对并购重组申请进行自动分类,区别对待,有条件地简化审查程序,减少审批项目。
拟议的分类标准所针对的主题将是上市公司的诚信、中介人的资格和水平、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对于并购的法律审计项目,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记录、行业自律组织对财务顾问的专业评估结果、国家公布的行业政策等客观可识别的现有要素,综合生成分类结果。同时,对项目的审计可以分为四类:豁免、快速、常规和审慎,它们自动“登记”并得到不同的处理。
举例来说,在实施“交通分流制度”后,一些获豁免项目的审核项目,即“好公司”和“好中介人”所做的“好项目”,将会获豁免审核。如果不能撤销豁免,将通过绿色通道,证监会不再进行初步审查,直接提交M&A审查委员会审查。对于那些“贫穷”的公司、中介机构或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应谨慎对待。
说到意义,我认为最直接的是简化审批和提高效率;第二,说白了,就是要奖优罚劣,鼓励“好公司找好中介,一起做好项目”。我们相信,这一制度的示范效应将有助于鼓励更多的上市公司更加诚实、公开和透明,也有助于鼓励中介机构更加尽职尽责,提高业务水平,确保项目质量。
首先,要求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要公正、准确,监管档案和信用记录要保持一致。因为,一旦这些内容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重组效率,每个人都应该更加认真,并且要经得起考验。其次,在大量的监管信息中,哪一个最能体现上市公司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它有多大的影响力,以及如何进行综合分类,都需要妥善解决。和过去一样,这个系统的设计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调查、研究和集思广益的过程。用我的话来说,这叫做“充分收集相关要素,寻求最大公分母”,叫做“沙盘推演、模拟攻击、极端情况假设”。通过反复的分析和论证,应该尽可能的引入规则。“想清楚,说清楚,站起来,工作,可持续发展,少惹麻烦。”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这样做,一些限制将被克服,将有更少的错误或抛掷。
两年多的示范和筹备工作丰富了我们对“分离制度”作用的理解。其编制和实施必然导致财务顾问资格管理和持续监管制度的实施,并导致中国证监会提高日常监管质量。随着相关配套项目和基础工作的引入、逐项落实或准备就绪,将启动并逐步推进“交通分隔系统”。考虑到相关方之间的差异,该体系可以从有条件的地方开始,进度以质量为准,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逐步扩大。
金融与经济周刊:这种制度假设是如何产生的?我觉得这个制度类似于证券公司的“分类监管”制度,即划分标准,区别对待。
庄新义:实际上,2009年4月,上海一批证券公司经过专题研究,基本形成了“分业经营”的思路框架。其初衷是在现行的并购审计体制下寻求突破,解决审计效率低下、一些重组项目质量低下、缺乏诚信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同时,我也想在执行国家政策和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做出一些新的探索。
大家都赞成“分业经营”,这与券商“分类监管”的经验确实有关。2004年,证券业爆发了风险,证券公司的信用几乎丧失殆尽。甚至有“防火、防盗、经纪”的说法。该行业也非常悲观。该怎么办?!疾病需要治愈,生命终将过去。资本市场的运行离不开证券公司。此外,100多家证券公司的情况各不相同,从轻微到严重,基本上是健康的。当时,中国证监会委托证券业协会制定了一套公开标准,对“创新型券商”和“标准化券商”进行了专业评估,筛选出一批相对优秀和相对优秀的券商,实施了相对宽松的监管,恢复了其应有的市场声誉,在全行业清理整顿中获得了操作优势。这一套东西一被推开,行业真的认真对待,主动纠正和努力达到标准上来了。我们也放开手脚去抓那些高风险的经纪人,那时候他们真的被利用了。综合治理后期,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实施了行业分类监管体系。目前,效用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毕竟是不同的。例如,像证券公司一样,“甲、乙、丙、丁”每年都有监管标准设定,这可能不适合上市公司,可能会影响各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带来严重的副作用!
财经周刊:你刚才讲了差不多三年的“分家制”的制度设计,但是到现在还在研究中。我们想知道设计这个系统的主要困难是什么?
庄新义:事实上,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监管”的想法早在2000年就在业内提出了。2002年在证券业协会工作后,我与业内人士和监管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达成了基本共识。但如你所见,那是2007年。
但是,此次并购重组审计中的“分业制”涉及范围更广,更为复杂,其中国家产业政策相对容易处理,并有公布的产业目录和产业振兴规划。然而,也鼓励通过兼并和收购整合受限制的行业,提高行业集中度,这是必须考虑的,也是不可忽视的。
如何评价中介机构的资质水平,由谁来评价;如何观察M&A和重组项目的质量,以及如何将项目质量与中介机构的实践水平和履行职责联系起来;如何将中介机构的合规性和可信度引入评估标准等。,要做到真实、客观、合理和公平,不仅要使每个人都同意这个结果,而且要减少行政色彩和防止变相批准,这需要一些努力。
上市公司分类是在涉及并购审批时,根据以往监管记录立即形成的。如前所述,这就对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还要求建立一个完整的系统,该系统依赖于日常监管的信息分类和整合,并自动生成不同的结果,包括交易所、管辖的监察局和检查部门,这些都必须涵盖在内。还需要考虑哪个链接最适合此装配点。这个领域有很多工作要做。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先发制人,后发制人。”任何系统设计都应该经过充分论证和充分准备,可能出现的问题应该提前考虑。与其仓促应战,不如做好准备。
“负面清单”鼓励经纪人创新
财经周刊:从2002年开始,你加入了证券业协会主持工作,并从三年的综合管理走向日常监管。近10年的经验肯定会让你对这个行业有深刻的了解。然而,我们听到了业内的一些反应,称仍有必要进一步放松监管。你怎么想呢?
庄心怡: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我在证券行业真的很有缘分。20世纪90年代,我在一家信托公司工作。当时,信托业的主要业务之一是证券业务。后来,我去了一家与证券业有着更密切工作关系的交易所工作。长期以来,我一直愿意倾听、倾听和理解行业的想法和意见。在内心深处,我总是对这个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感到高兴,对它的困难和缺点感到不安。
谈到监管,我们必须首先厘清监管和监督的关系。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区别在于监管主要针对空,而监管主要针对行为问题。因此,有必要为行业各个阶段的自我管理和自主发展提供相对充足的空,同时在市场约束和自律管理无效的领域,特别是引发外部风险和社会矛盾的领域,从行为约束上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管。说白了,就是要给行业提供一个宽敞的“空白空间”。至于内部结构,设计和装修,以及日常卫生,没有必要为自己做。但是你不能破坏“承重结构”,不能中断“水电系统”,你不能在半夜“卡拉ok”,灰尘和气味不能到达走廊,而且这些行为必须有外部约束。
这一问题在实践中逐渐被监管部门所认识和解决。我记得在综合治理的后期,一批新的监管规定相继出台或修订。在讨论如何促进证券公司“差异化”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开始意识到,如果“同质化”的监管问题得不到解决,“同质化”的经营局面将难以改变!此后,监管部门明确表示要“设底线,留空余地”,自觉为证券公司留出自我管理、自我管理和创新的制度空空间,不再坚持一致性,并下定决心积极推进阳光审计和简化审批程序。当然,这一底线空也随着行业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最近,我们根据行业实际,调整为“设定底线,扩大空 ”,这是监管与此动态互动的结果。我认为,这是我们今后在证券公司监管活动中应该坚持的长期做法。
《金融周刊》:您刚刚谈到给空留有足够的空间让行业去探索和创新,那么中国证监会在鼓励证券公司创新方面的监管理念是什么?
庄新义:自主创新是国家战略,证券公司创新是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保持行业活力的不竭动力。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就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而言,首先,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意识。除了充分听取和吸收市场意见,发挥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外,还必须尊重各市场主体的创新权利,鼓励支持和保护各种自主创新活动;其次,要引导行业把握创新的风险控制门,提高创新的成功率和可持续性。如果涉及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监管当局应采取主动,首先考虑,采取防范措施,并提供适当和可行的解决方案;第三,要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对市场创新中单一主体不能推动、不能做、不能回避的障碍和困难给予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支持。
针对证券公司的创新,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探索。2004年发布的《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只要有市场需求,公司就有能力,法律也不禁止,在可衡量、可控制、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证券公司可以研究提出可操作的创新方案,经行业协会组织的行业内外专家论证批准后,可以开展试点项目。这是中国证券业首次将“负面清单”的概念引入有效的监管规则。此后,券商纷纷走上这条道路,包括集合理财、资产证券化产品、直接投资业务、现金管理产品、协议回购交易和海外证券业务。因此,多年来,中国证监会采取了主动,我们对行业创新的呼声有着积极的回应机制。对于有创新表现的公司,他们也受到年度分类评估加分的鼓励。因此,它还引导整个行业将创新的意愿与自身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不仅要提出建议,还要务实地“做功课”。
从综合治理前后的变化来看,我们认为中国证券业发展显著,取得了可喜的进步。近年来,每个人都经常感叹,过去股市低迷时,券商人心惶惶,危机重重,每一轮都要倒一批。2007年后,行业的稳定性和风险控制意识持续增强,标准状况和财务基础持续改善。这种担忧最终不再伴随着该行业。这是事实。
但是,从中介服务功能的角度来看,认为我国证券业不能满足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和各类客户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需求。目前,该行业的进取性和创造性普遍较弱,激情和活力普遍不足。这也是事实。
目前,行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正处于重要的历史阶段。作为监督部门,我们不能满足于过去,更不能停留在今天。我们要认真反思和分析监管工作的不适应、不适应和不适应,从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工作入手,在新形势下为行业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科学发展做得更多、更实际、更及时、更好。
具体来说,鼓励产业创新应该体现在包容性探索上;它体现在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对待行业中的各种新思想和新观念,包括各种抱怨和抱怨;体现在引导和鼓励行业深化和提炼理念,并将其转化为可操作的方法;体现在实事求是地把握推进创新与控制风险的平衡关系,务实合理地设定适当的风险管理规模。这些是监管当局要做的“工作”。
目前,我们要求券商在推出涉及客户的创新产品或服务之前,必须让证监会了解并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对此,业内有些人有不同的看法。在我与他们的讨论中,我说暂时把国际国内的经验教训和众多案例放在一边是合理的,但只有你们的创新才能让我们理解这一点。因为任何新产品都必须让客户知道正在发生什么,假设监管机构不能理解它,恐怕大多数投资者在理解它时会有很多困难。
《金融周刊》:你刚才提到要进行证券公司的试点创新,并购审查的“分业制度”也可以从有条件的地方开始。我们发现,除了分类监管、优势互补、限制劣势外,你还喜欢使用“试点”。你能和我们分享你的经验吗?
庄心怡:其实,这是常识。每个人对新事物的知识有限,还没有经验,他们的理解也不一定一致。首先,试点,探索道路,使它,总结几个有针对性的方法,然后放手。如果你遇到问题,在试点中纠正它们,为将来提供一些“疫苗”。即使你搞砸了,损失也会被控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这不会是惊天动地,难以收拾。这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一次重要经历。
也有很多教训。在那些日子里,美国国债期货在短短几年内如火如荼。结果,在1995年发生了“327”事件(“327”是一种国债产品),投资者遭受了重大损失,更不用说市场遭到破坏,至今尚未恢复。还有早期的经纪委托理财业务。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大家都开始了,结果是“全军覆没”,这不仅给客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也成为2004年证券公司危机的主要风险源。
“急行军”本身也是一个问题。例如,有一群人有不同的体质,不同的年龄和不同的兴趣。他们怎么会是“121,急行军”?此外,“急行军”不是又要走向同质化管理了吗?因此,我总是认为我们应该一步一步来。先试点,逐步扩大,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形成体系,然后转入正规业务。这个方法对我来说没问题!
庄心怡的简历
1955年4月出生,汉族,上海人,经济学博士。
他现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兼党委委员。
1992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副主任(601939);1992年10月,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10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兼党委书记;1997年10月,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主任;1998年10月,他担任深圳市副市长;2002年7月,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党组书记;2003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2005年2月,他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兼党委委员。
标题: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以差异化监管推动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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