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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您认为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就和不足是什么? 杜小山:农村金融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而且还在不断推进,但根本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足。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垄断竞争局面尚未打破。其中,空白人的竞争和服务不足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许多中低收入人群和贫困群体没有平等享受金融服务。 日报: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服务“三农”的能力有所增强,但意愿似乎有所下降。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杜小山: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2003年,国务院发布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了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三种模式:县乡法人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银监会目前的态度与2003年改革文件的精神不一致,改革文件肯定能与时俱进,但我不认为唯一的办法是农村商业全面商业化。 我们的体系应该对商业、政策和合作金融给予同等重视,或者相互补充。改革前,农村信用社还担负着政策性金融的任务,因此享有税收优惠。一旦农村商业银行完全商业化,合作社和政策职能可能消失,农村金融体系将变得更加不完整。目前,人们还没有看到银监会对如何解决合作金融问题的想法和意见。 农村商业银行的商业属性注定是愿意支持大、强,容易偏离支持“三农”弱势群体的轨道。我从基层农村信用社、政府和金融办那里了解到,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权力增加了,服务基层的能力减弱了。 日报:在这方面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杜小山:应该有全面的措施。许多国家都有政策法规,如《社区再投资法》,规定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必须支持农业,否则将受到处罚。但是,我国目前还处于初步试点阶段,即如果县域金融机构支农总量和增速较高,将会有一定的回报。然而,如果不能实现,就没有惩罚机制。此外,对于非县级金融机构来说,没有这样的约束。中国的政策刚刚开始,而且相当薄弱。今后,应该有一个完整的财政支农体系。与之相匹配的是,存款保险制度应该实施。 现在的问题是,除了资本外流之外,农村商业银行的所谓涉农业务大多是为县城或县城附近城市化或规模较小的城镇和村庄的中小企业服务的。因此,应该更详细地规定,不仅是涉农贷款的比例,还要规定下面乡镇的贷款比例。如果农村信用社做不到这一点,就应该出台政策法规,鼓励新的小型商业和公益性金融及准金融机构填补空空白。你认为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杜小山:中国农村应该建立一个低成本、多层次、覆盖面广、可持续的普惠制金融体系。所有需要正规金融服务的客户,无论是富人、中等收入者还是穷人,都应该获得符合自身条件的合适、便捷的金融服务。目前,最难解决的是对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 为了实现“普惠金融”,银行业应该继续保持改革开放的趋势,金融机构需要迎接更大的挑战,包括如何为大规模的不同群体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如何将金融服务不断延伸到更偏远的地区,如何降低客户群体和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成本。
标题:杜晓山:农村金融改革尚未本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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