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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昨日在深交所“3.15”投资者服务活动中强调,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制度,是保护投资者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对推进资本市场体制改革、提高资本市场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深圳证券交易所下一步将继续深化适应性管理。

宋丽萍表示,2009年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后,中国证监会对后续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提出了相应的适宜性要求,适宜性管理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安排。中国投资者人数众多,个人素质和交易经验参差不齐。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者适宜性制度是保护投资者的根本措施。

“创业板市场盲目跟风的现象依然突出。在深交所的三个板块中,单个市值比例和交易比率最高,分别达到66%和90%。2011年,个人投资者的损失也是三个行业中最高的。这说明,适度管理在引导理性投资、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适度管理任重道远。”宋丽萍说。

宋丽萍强调,下一步深化适度管理要坚持三个方向:一是加强分类管理。会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全面收集客户身份、财务、知识和交易经验等信息,不断探索客户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第二是满足顾客的需求。会员应及时把握客户的投资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丰富相应管理的产品工具箱,为合适的投资者提供合适的产品销售。第三是细化系统的实现。除了解释风险披露声明中描述的风险和传达交易所发布的风险提示外,会员还应根据客户特点不断提高风险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宋丽萍称继续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中国证监会的重中之重。我国的市场基础、发展阶段、市场特殊性,以及投资者的结构和特点,都决定了我国的投资者保护和服务工作任重道远。证券营业部应当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尽职尽责,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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