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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登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的一篇文章《关于稳定物价和保障人民群众几个重要关系的思考》。文章指出,“高增长、低通胀”不是正常的经济运行状态。在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阶段,适度提价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可以承受的。
文章指出,今年稳定物价、保人民的任务十分艰巨,关键是要处理好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政府与市场、生产者与消费者、推进价格改革与稳定物价四个重要关系。
文章指出,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是中国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如何处理经济增长与价格稳定的关系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艰难选择。社会各界对这种关系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中国可以同时实现高增长和低通胀,就像本世纪初的2000-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增长1.2%。现在看来,这一时期的“高增长、低通胀”似乎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美国信息技术创新带来的“新经济”密切相关,这是一种特殊现象,不是正常的经济运行状态。希望中国长期保持“高增长、低通胀”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统计分析表明,改革开放33年来,经济增长9.6%,物价总水平年均增长5.4%,其中1978年至1999年,物价总水平年均增长7.1%。
文章指出,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将长期面临“两个必然”的趋势。首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将继续增加,价格上涨是不可避免的。第二,由于我国人口和土地少,人均资源份额低,资源产品价格、劳动工资和环境保护成本的上涨趋势不可避免。据统计,从2005年到2010年,我国工业企业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采购价格指数上升了42%,土地交易价格上升了79.2%,农村劳动力成本上升了1.36倍。这些成本迟早会反映在最终价格中。
应该强调的是,虽然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之间有联系,但我们不能简单地把物价上涨等同于通货膨胀。在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阶段,适度提价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可以承受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推进资源产品价格和环境保护收费改革。这将客观上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城乡居民的生活成本,导致一定程度的物价上涨。但是,只要价格涨幅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明显低于经济增长率和居民收入增长率,那么这种可控的、适度的价格上涨是社会和宏观政策可以接受的。
在这方面,人们可能会错误地认为这是一种“无害的通货膨胀理论”,甚至是一种“有益的通货膨胀理论”。事实上,我们强调,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很难避免一定程度的价格上涨,这恰恰表明了保持价格稳定的难度和复杂性以及价格稳定的长期性。
标题:发改委副主任:温和物价上涨难以避免 也可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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