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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百度和淘宝被称为中国互联网的三座大山,其中腾讯因抄袭和模仿而受到质疑。腾讯游戏、微信、腾讯拍拍等。曾经被询问过。
事实上,互联网巨头拥有大量的用户,通过流量和推广的优势,很容易在自己的平台上开发新产品。互联网产品有很强的知名度。在有经验的产品经理手中,一种新的互联网产品很容易被模仿。由于互联网行业自身强大的自我传播和规模经济,增加一个新产品的边际成本非常低,而互联网巨头自身的扩张要求可能解释了他们为什么有强烈的假冒产品的冲动。
中国互联网行业目前发展迅速,但仍是一个不成熟的行业。不成熟的方面主要体现在中国互联网缺乏原创性创新,以及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团购等概念。并非源自中国。这使中国成为拥有大量互联网用户的互联网大国,但它不能成为互联网强国。因此,我们必须考虑如何刺激互联网产业的创新,保护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从而壮大我国的互联网产业。
由于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变化和一些互联网巨头的强大模仿能力,产品的快速模仿往往意味着原有产品的吸引力迅速减弱。保护知识产权是消除模仿和模仿影响的重要途径。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造的知识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侵权变得模糊不清;因为只要不拷贝他人产品的源代码,就不能证明该企业侵犯了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虽然源代码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但企业不愿意通过向司法部门披露的方式来证明对方的侵权行为,代码的部分修改会对网络产品的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此外,互联网企业竞争激烈,一些中小企业被市场竞争压垮,没有精力管理知识产权。因此,小企业的产品被模仿后,大多数时候只能放弃产品。“拿来”容易,也会使巨人发展惯性,缺乏创新。
鉴于当前行业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监管部门一方面应发起大多数中小互联网初创企业的产业联盟,共同倡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深度沟通,引导企业加大平台开放力度,呼吁企业有效开放数据接口,化解企业内部扩张冲动,避免互联网巨头做任何业务的冲动。
与此同时,互联网行业也应该反思行业文化的弱点,因为不断有人指责模仿互联网巨头。美国硅谷企业家可以接受他们的企业被大型互联网公司收购的结果。硅谷有许多连续不断的企业家,他们愿意不断地向大公司出售他们的产品。与此同时,美国互联网巨头不会独自进行所有的创新,而是从外部获取有效的创新并将其纳入自己的系统。谷歌通过持续收购奠定了成功的基础,这也是一种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
在中国企业中,有一种强烈的自尊感,他们的产品必须首先获得成功。这让巨头们对“仿制品”很满意,而初创公司不愿意被收购。未来,互联网行业有必要形成一种鼓励企业间并购和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只有这样,巨人才能逐渐摆脱“山寨之王”的名声。
标题:向坤:网络巨头乐衷“山寨”谁来保护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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