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7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改革,规范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完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春联集团董事长周春联建议,对中小企业贷款,特别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融资,应实行优惠汇率政策。
代表周春莲认为,我国90%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增加就业的主力军和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企业的融资成本一直在增加。一些金融机构不仅没有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支持,而是齐头并进,有的甚至达到了70%。”
周春莲代表表示,目前,“捆绑销售”在金融机构较为普遍,贷款使用受到限制,利率普遍上升,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没有议价能力,这些都导致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周春莲代表建议,国家可以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对成长过程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实行存款准备金率差别化管理。中央银行可以在专业银行,特别是小微企业,单独控制和管理与中小企业贷款相对应的存款准备金率,并适当降低这部分存款准备金率。
周春莲代表建议,国家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明确的中小企业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实行贷款利率“降”而不是“升”;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入相应的管理方法,防止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进行“捆绑销售”。
“国家可以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并制定金融机构实施优惠贷款利率的补偿机制。”周春联代表表示,如果考虑在金融机构中引入对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补贴方式,即如果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低于同类贷款利率的平均水平,国家有关部门可以给予相关金融机构补贴;或者减免一定比例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相关主题:
两次会议2012年财务报告
标题:周春莲代表:建议适度降低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利率
地址:http://www.t46t.com/mrxw/9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