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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定于1月6日在北京召开。相关部门制定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加快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推进政策性金融改革、规范信用评级机构发展等15个重要议题。本报记者1月5日就这些热点问题采访了国务院参事、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夏斌。夏斌曾在央行非银行部门工作,长期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他参与了中国金融改革的许多问题,在学术界以犀利和直言不讳著称。夏斌认为,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金融机构的管理是多种多样的,确实有必要统一监管,这是全局和大前提。同时,该机构在管理中应强调市场原则和商业原则,在金融资产管理中不应盲目追求“扩大规模、增加价值”的原则。 近年来,国内银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夏斌指出,国内银行业是在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利率和汇率机制尚未完全放开、宽松货币政策刺激下流动性泛滥、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尚未完全转变之前发展起来的。目前,这四个因素同时在不同程度上发生变化,未来银行很难继续以目前的速度发展。 “因此,有必要冷静评估目前银行的资金与贷款条件的匹配情况,在经济增长率下降、货币供应量恢复合理的情况下,审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并制定防范计划。”夏斌说。 避免监管套利 21世纪:过去十年,混业经营逐渐成为一种普遍趋势。你认为未来的金融业会发展成一个独立的还是混合的模式? 夏斌:目前,中国实际上是“跨行业投资、分业经营”,不是标准的混业经营,即独立银行和证券法人直接经营不同行业的证券和银行业务。允许银行投资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投资基金公司只是跨行业投资。因为下属投资公司经营非母公司的主要业务,所以它们分开经营,母公司受不同监管制度的约束。 21世纪:如果允许混合经营,如何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和适当的监管措施,以避免监管套利机会和监管真相空? 夏斌:如果将金融机构的“跨行投资、分业经营”称为混业经营,那么对其监管的进一步研究实际上就是研究对母公司和子公司“同一控制权”活动的监管,以及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关于对财务控制公司的监管,我在2000年的《人民日报》等媒体上说过,监管的主要内容有五个:一是资本充足率问题,防止资本重复计算;二是对高管的监督;第三,面对复杂的法人结构、业务结构和管理结构带来的监管问题;四是集团内不同子公司不同会计准则导致的问题;第五,由于各国监管政策不同,国内监管部门不同,容易造成监管的“盲点”。如何实施这些监管内容,避免监管套利?自然,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谁是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监管者,以及如何在监管机构之间充分共享监管信息。在这方面,近12年过去了,中国经济取得了惊人的发展。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的金融监管还处于讨论、研究和咨询阶段,对此我只能表示遗憾。 21世纪:本次金融工作会议的主题之一是完善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你认为这个协调机制应该如何建立?如何确保沟通的效率和解决利益冲突? 夏斌:谈到“三会”之间的协调,我始终认为,我们不应该泛泛而谈,“抓眉毛、抓胡子”。首先,首先,应该明确协调什么?对象是什么?范围的边界在哪里?第二,针对这些协调内容,国务院要制定一个规范的协调体系。关键是要对“一党三会”的部长、主任甚至总参谋部有直接的制度约束力。国务院副总理主持了“十天会议”制度来处理这个问题,而不是像前一段时间那样让几个财政部门参与进来。因为有些事情是非常基本的日常工作。 如果在协调系统建立后各部门之间仍有分歧,协调系统本身应包含解决方案。当然,可能有必要建立一个咨询机制来帮助国务院领导人作出决定,并建立一个协助机制来就分歧作出决定。因此,各级权力和责任将得到明确,决策效率将得到提高。在我看来,解决中国的问题,不是“立庙”,而是靠“立庙兴神”,靠建立新的制度来解决。关键在于制度。我们应该培养依靠制度解决问题的文化,而不是依靠自上而下的大官员。 21世纪:有人建议建立一个独立的金融SASAC,包括所有主要的金融国有资产,并与目前的国务院SASAC并列。你认为这是个好计划吗? 夏斌:鉴于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国有金融机构管理繁杂,全国要统一,这是大局和大前提。 必须有一个统一管理的载体。我应该把这个载体放在哪里?把它放在财政部绝对不合适,因为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是不同的。那么,你是想建立一个新的机构,还是想在“中央汇金公司”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造?我认为关键是比较成本和效率,这可以建立在改革后者的基础上。在这个问题上,最重要的是,国务院不应该陷入部门之间对如何设立这一机构的不同意见的裁决之中,而应该对如何管理国家庞大的金融国有资产提出明确而严格的要求。根据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进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我们应该着眼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提出管理目标、管理原则和一些短期战略措施。 本机构在管理中应强调市场原则和商业原则,在金融资产管理中不应盲目追求“扩大规模、增加价值”的原则。我们应该着力培育中国金融机构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总的来说,不同金融机构的公平性应遵循“进与出、增与减”的原则。上一页123下一页

标题:夏斌金融改革论:“充分市场化”与“有限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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