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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阎发表讲话,提出了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四点建议。
严专员表示,我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具体表现为:文化企业普遍规模小、不成熟、不规范,尚未整合形成强大的产业竞争力,难以获得资金支持;文化企业的融资信息和金融服务不能快速对接;商业银行仅靠贷款利息无法覆盖文化企业可能带来的高风险;无形资产评估交易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质押制度不完善。
严委员建议:一是以政府平台为主导,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收集文化企业基本信息,重点进行筛选评估、资质认定和前景预测,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文化企业贷款项目。二、根据风险共担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支持政策。监管部门放宽文化产业信贷监管标准,增加文化企业信贷规模;财税部门协调尽快出台文化企业不良贷款独立核销政策;建立文化信用担保公司;鼓励商业银行加强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和文化企业的合作。第三,利用利率调整作为杠杆,激发金融支持的活力。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文化金融服务特许经营许可证,并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四、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完善法律支撑体系。建立文化产业版权评估体系,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有效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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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闫冰竹委员:让金融更好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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