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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第七次会议24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希望各成员国进一步扩大司法共识,加强司法合作,增进司法交流,共同把上海合作组织的司法合作关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周永康说,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的“睦邻友好年”,也是上海合作组织第二个十年的开始。上海合作组织自10年前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本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建设性力量。作为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中国愿加强团结互信,深化与各成员国的务实合作,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健康稳定发展,促进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造福于各成员国人民。

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周永康讲话

周永康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成员国司法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自2006年在上海举行第一次会议以来,成员国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势力、毒品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方面加强了定期司法合作与协调。加强民事调查取证、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的合作,加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沟通和讨论,加强成员国最高法院和法官之间的友好交流,以促进地区安全和司法合作,实现上海合作组织既定目标。本次会议将围绕“深化司法改革——最高法院的职能定位”这一主题, “法院与媒体的合作”、“刑事诉讼中的权力分配”等问题,对于增进相互了解、加深政治互信、扩大合作领域、提高司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周永康讲话

周永康就进一步推进成员国司法交流与合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求同存异,进一步扩大司法共识。虽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司法体系不同,但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条件下面临的挑战是相似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是一致的,深化交流与合作、提高司法能力的意愿是一致的。我们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相待,以求同存异弥合分歧,以平等协商扩大共识,以和谐共赢深化合作,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二,坚持互信互利,进一步加强司法合作。当前,受国际经济政治形势的影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这对加强司法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该把互信互利、合作共赢作为合作的基本原则,把打击“三股势力”作为合作的优先方向,把维护各成员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合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不断提高合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三,坚持谋求共同发展,进一步加强司法交流。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加强各成员国法院之间的工作交流和友好交流,交流和学习彼此在法律和司法领域的经验,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司法合作关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造福于本地区和本国家的人民。

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周永康讲话

周永康强调,实行法治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不懈的目标。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立法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各领域都有法可依;在执法和司法方面,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越来越多的矛盾和纠纷通过司法途径得到妥善解决,人民法院每年审理数千起案件。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在普法方面,五个五年普法计划持续实施,目前正在实施“六五计划”,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我们愿借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法治和司法领域的有益经验,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周永康讲话

开幕式前,周永康会见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并合影留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军、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代理院长维克塔斯、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弗鲁扎、塔吉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努斯拉杜洛、乌兹别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穆斯塔法耶维奇、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副秘书长多弗分别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标题: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周永康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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