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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渭桥自备电厂电价比国家电网电价低1/3”,将企业自备电厂内外部供电争议再次推到风口浪尖。据《齐鲁晚报》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一位电价负责人表示,“电网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企业提供的电厂不需要考虑这些,只要高于自身成本价,就可以卖电。此外,没有必要考虑环境污染问题,如小单位,脱硫和缺货。”
据报道,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截至2011年,山东省共有179家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企业电厂,装机容量为798.9万千瓦,以缓解工业用电成本上升的压力。然而,只有魏桥建立了自己的外部网络,这是国家电网、地方政府和魏桥三方博弈的产物。
“目前,火电成本约为每千瓦时4美分,而我省一般工业用电的销售价格约为7美分,青岛甚至超过8美分。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建造自己的发电厂节省的成本不是一个小数目。”山东省一家大型发电企业集团的负责人表示。
如果企业自己的发电厂产生的电力不能使用怎么办?这涉及到外部动力传输的问题。伟桥集团发电厂不仅向集团下属企业供电,还通过自建电网向其他企业供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部门的一位电价负责人说:“当然,对于当地人来说,他们希望用电越便宜越好。毫无疑问,企业自备电厂使用的电力肯定便宜得多,但这不符合《电力法》,而且在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也存在问题。"
另据了解,当地有很多工商用户同时接入了伟桥集团和国家电网。“魏桥的电比二毛的便宜,但它不稳定。跳闸时,只有供电公司的电力用于紧急情况。”
标题:发改委官员:企业电厂电价低因未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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