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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2日至13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专题调研小组,赴江苏省无锡市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充分探讨了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和途径。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同志参加了调查,并在调查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指出要加强金融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反映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
刘说,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历来重视对代表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部门将办理工作与全行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和提案,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推进金融法制、金融监管、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今年处理的这些重要建议和提案,是NPC代表和CPPCC委员调查研究的结果。内容非常具体,分析非常深入,建议非常有针对性,体现了代表们的心血和智慧,对促进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次调查中,代表们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同志也介绍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达到了寻求共识、明确重点、推进工作的目的。
刘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金融服务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大大加快,金融服务与消费者的关系日益密切。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国际共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金融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关注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各金融机构也加强了制度建设,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规范,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服务承诺,及时处理和纠正各类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没有NPC代表和CPPCC成员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就不可能取得这些成就。
刘强调,正如代表和委员们所指出的,目前,一些金融机构在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销售、保险产品销售等方面确实存在收费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预警不足等问题,部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不应被夸大。总体而言,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共同利益追求,是一种“双赢”的战略选择。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一些金融机构粗放的经营模式,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和金融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对经营效率的盲目关注造成的。这也符合金融机构改革的阶段。我们相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监管的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深入发展,这些问题将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刘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学习、思考、沟通的态度,积极采纳代表和委员的合理建议,认真做好处理工作。今年,要通过办理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认真总结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经验,虚心听取NPC代表、CPPCC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对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真知灼见,不断改进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努力推进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Zhongxin.com金融频道)
标题:央行副行长:将全面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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