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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级别的检查显示,在过去12年中,有18,487名在逃嫌疑人被捕
自2000年底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组织了一次追捕逃犯的特别行动。截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8487人,仅五年内最高人民检察院查获的赃款达541.9亿元。
然而,学者们认为,保守地说,仍有1万或2万名腐败官员留在国外,携带着不少于1万亿元的资金。
高山、杨秀珠、姜、陈、程三昌...这些仍在“追捕名单”上有名的贪官,让人觉得贪官“贪得无厌,逃之夭夭”,这是一个无声的结局。
追贪官难,追赃款更难。每年都有大量的国有资产和人民的脂肪被扫出国门,融入发达国家的经济周期中,从此难以剥离和回收。
惊人的数字总是考验中国打击腐败的决心和耐心。
5月23日,预防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自2007年建立该机制以来的第三次会议。该机制是由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司法、外交、公安、金融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反腐败网络。
中央纪委副书记甘宜生指出,针对当前反脱逃工作面临的形势,要完善反脱逃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反脱逃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切实防止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脱逃。
这张网越来越紧了。
有一天,多达51名腐败官员试图逃跑
防止逃跑和追捕逃犯的工作面临的形势有多严峻?截至2012年五年反腐败计划结束时,有多少腐败官员逃往国外,有多少腐败资产被带走?这位官员没有公布准确的数据,但近年来,腐败分子逃往或转移资产的典型案例数不胜数。
有多少腐败官员出国了?
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腐败资产外逃”的研究报告引起了相当大的震动。根据报告中引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数据,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逃亡的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海外中资机构的人数已达16000-18000人,携带金额达8000亿元人民币。
虽然一些机构指出,研究报告中引用的贪官外逃的数据是不正确的,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名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8000亿元”的数额“绝对不准确”,但这一数据仍然引起了社会的相当大的震动。
到目前为止,中国对贪官外逃的资金数额有几种说法: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察院”)宣布,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在逃,公款超过50亿元;据公安部统计,2004年有500多名经济犯罪嫌疑人潜逃,涉案金额超过700亿元;根据国家审计署发布的消息,截至2006年5月,约有800名经济犯罪嫌疑人逃往国外,直接涉案金额超过700亿元。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两会”工作报告,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组织专项行动追捕逃犯以来,截至2011年,检察机关已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8487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05年、2007年和2009-2011年的五年数据,这五年中国查获的赃款达541.9亿元。
在被抓获的近2万人中,有多少人可以被称为“贪官”?有多少腐败官员还在国外?《中国经济周刊》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反贪局的采访申请被拒绝。
“我们不应该过分追求这些数据是否得到官方认可和准确,而应该通过这些数据认识到当前中国腐败官员资本外逃现象的严重性,并在此基础上找到对策。”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林雪彪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林雪彪参与处理了多起贪污贿赂案件,在追回海外腐败资产方面有实践经验。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延自2000年起就开始关注反腐工作,他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根据他们的研究,仍有近1万名官员带着约1万亿元的身家逃离。“按照人均1亿元来估算。为了在国外过上比在国内更好的生活,必须有充足的“黑金”作为保证,没有这笔钱,他们不会选择外出。现实也证实了这一点。许多贪官光是卷走了上亿元,这是相当大的一笔。这是中国腐败形势严峻的重要标志之一。”
林雪举了一个更令人震惊的例子:目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是在联合国框架下打击跨国腐败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在两个公约生效之前,贪官外逃尤为猖獗。2003年8月3日晚至8月5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港口查获60多名企图持护照或通行证逃跑的政府官员,携带外汇最少的经贸干部60万欧元。
2003年9月29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生效。从9月30日晚到10月1日晚的24小时内,有51名贪官因试图逃跑而被捕,创下了一天内试图逃跑的贪官最多的记录。在国庆黄金周期间,中国司法当局逮捕了115名试图逃跑的腐败官员。
金融和国有企业是受资金冲击最大的领域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调查,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资金潜逃的重灾区。在他们的调查中,在外逃的贪官中,金融系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12.5%。
在金融系统和国有企业中,腐败官员不仅逃跑了,而且带走了更惊人的数量。
2000年被澳大利亚押解到中国受审的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宏斌,制造了中国最大的一起非法购汇案,诈骗外汇7.6亿美元。
2001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601988)(3.00,-0.03,-0.99),与许、许共同贪污4.83亿美元,2004年被押回中国。
2005年,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宋河街支行行长高山携妻子携8.39亿元逃往加拿大。
“大多数外逃的贪官都是国有企业的‘最高领导人’或分支机构的‘最高领导人’。他们对企业经营和财务拥有绝对控制权,可以获得巨额资产,并利用自己的权力侵吞国有资产。”李成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李成延还指出,不管行业的特点如何,“裸官”群体是逃窜贪官的“预备队”。“对于大多数已经潜逃的贪官来说,第一步就是让他们的子女和妻子先出去,然后抓住机会潜逃。这些贪官相对来说比较老。如果他们的亲人不在身边,钱将被汇往国外。你怎么能一个人住在中国?”因此,要防止逃跑,我们首先要看“裸官”。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今年2月发布的“裸官监管研究报告”,38.9%的公职人员同意其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超过半数的省级、省级和县级官员同意这一观点,分别为53.3%、53.4%和51.7%。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主要对策研究”课题组负责人王表示,大多数外逃的政府官员年龄都在50岁以上。例如,原厦门市副市长蓝夫在59岁时逃离厦门,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竹和原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在57岁时逃离厦门。“当政府官员准备退位时,他们经常会逃离。只有达到一定的水平,才有可能积累大量的非法资产。当你在位时,你可以用你的权力来掩盖你的腐败行为,但一旦你退位,你就害怕被人跟踪,所以你退位时就会离开。”
这些贪官去哪里了?根据林雪的研究,其中,地位高、涉案金额大的贪官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荷兰和澳大利亚;大多数地位相对较低、涉案金额相对较小的腐败官员逃往邻国,如泰国、缅甸和马来西亚;也有一些逃犯在香港过境。
由于美国、加拿大、日本和大多数欧洲国家尚未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这给跨国追捕造成了实际障碍。然而,腐败官员可以逃脱惩罚。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报道,如新西兰高端汽车经销商将来自中国的“小留学生”列为高端客户;在美国,有消息称,由于背景不明的中国家庭搬进来,富裕地区的住宅价格已经上涨。
“中国的贪官外逃已经成为一种现象,在国外一些地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例如,加拿大甚至有腐败官员共同生活、组织和形成协同作用。”李成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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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学者称滞留境外贪官不少于万人 携带资金超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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