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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要尽快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法》,使整个扶贫工作依法进行,整合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帮助贫困人口。”贵州省副省长、全国人大代表陆志明说,通过立法,贫困地区人民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据测算,截至2011年底,以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为标准,中国约有1.28亿扶贫对象,约占农村登记人口的13.4%。

陆志明说,根据新的扶贫标准,贵州3000多万人口中有152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水土不服”,有35万户150多万人口的家庭需要立即扶贫。"如此庞大的贫困人口是世界上几个人口较少的国家的总和。"

陆志明在总结和反思过去的扶贫工作时说:“回顾几十年扶贫工作的个人经验,这么多贫困人口的扶贫工作是上级部门预算的扶贫资金,下一级扶贫工作部门写报告,通过口头和书面的重复争取。当然,经过几十年的反复,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就,但并不完全令人满意。”

陆志明认为,按照过去的政策水平,单打独斗,很难在短时间内摆脱贫困,因此,我们应该尽快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法》。“目前,贵州省扶贫办正在起草《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争取今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尽快颁布实施。”

陆志明还建议增加以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弥补贵州等地水利建设的历史债务,为扶贫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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