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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据北京市三中院报道,为了寻求《西游降魔篇》12亿4800万元票房的红利,周星驰的企业将华谊兄弟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华谊)告上法庭。 法庭上说,华谊实际上获得票房不是公众的理解,“实际上在5亿美元以下”。
原告崴盈投资有限企业是著名电影明星周星驰的控股企业,于2012年制作了电影《西游降魔篇》,与华谊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和补充协定。 由于电影市场判断良好,周星驰曾与王忠军口头协商,票房超过5亿元,华谊兄弟企业可以给原告票房分红。 关于票房红利问题,双方在邮件中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
截至2008年8月30日,该电影实现票房收入12.48亿元。 因此,原告认为应该根据协议华谊分配红利和利润共计1.77亿美元,但被告只给了8000万美元以上。 因此,原告知法院,被告支付收益分配金8610万元。
在审判中,被告华谊证明双方此前签署了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但否认第二协议成功签署并生效。 第二,即使第二补充协议生效,相关票房的红利基数也必须是实际收入,而不是社会公众理解的总票房。 “虽然院线还在分开,但实际上华谊实际上票房不到5亿美元。 ”。 因为这华谊要求法院驳回起诉。
标题:【爆料】周星驰就《西游降魔篇》票房分红状告华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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