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64字,读完约4分钟

上映电影《轩辕剑传奇》侵犯了《轩辕剑》的商标专用权,发行了《轩辕剑》系列游戏的大宇信息企业将电影制作者海南大舜电影企业、《@电影轩辕剑传奇》新浪微博账户运营者北京幻思文化传达企业告上法院,停止侵权,。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审理。 被告说,轩辕剑是古代名剑的第一位,作为商标并不引人注目。

【爆料】网游"轩辕剑"告电影"轩辕剑传奇" 称其名称侵权

起诉“轩辕剑”商标权侵权游戏企业索赔

原告大宇信息企业称,“轩辕剑”是该企业创作发行的神话历史主题素材类角色扮演系列的电脑客户端游戏。 1990年发表以来,发行了12种角色扮演游戏、1种回合制战略游戏、4种网络游戏,最新作品《轩辕剑外传:穹之门》于今年3月26日正式发售。

【爆料】网游"轩辕剑"告电影"轩辕剑传奇" 称其名称侵权

据该企业介绍,“轩辕剑”系列游戏获得了许多游戏奖,在中文游戏玩家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其中第三代外传《轩辕剑之天之痕》被改编成电视剧,于2012年7月6日发售。 另外,《轩辕剑》系列网络微电影在相关视频媒体上发表,深受电影电视剧粉丝的好评。

【爆料】网游"轩辕剑"告电影"轩辕剑传奇" 称其名称侵权

据大宇信息企业透露,“轩辕剑”已经构成该企业知名商品名,注册商标,并在电影制作、电影剧本制作、戏剧制作、电影发行、电影上映、翻译、广告以外的电影制作等多个项目中批准采用。

被告大舜电影企业作为第一出品者出品的电影《轩辕剑传说》,电影名采用与该企业注册商标相似的“轩辕剑”复印件,为了提高“轩辕剑”游戏及其衍生电影作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可信度,采用了相似的装饰等,电影和这个企业

幻思文化传达企业根据大舜电影企业的授权,进行电影“轩辕剑传说”的营销,负责“@电影轩辕剑传说”的新浪微博账户的运营,利用这个账户进行电影的推广宣传、活动的推进。 大舜电影企业和幻思文化传达企业的上述行为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爆料】网游"轩辕剑"告电影"轩辕剑传奇" 称其名称侵权

大宇企业为了维持企业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电影方大舜电影企业和微博运营方幻思文化传达企业,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立即停止“轩辕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各个企业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

裁判:轩辕剑是古代名剑的脖子,不显眼

今天上午,这个案件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审理。

原告游戏企业大宇信息和被告电影方大舜文化传达企业都委托了一位代理律师参加法庭诉讼。 另外,原告还委托另一位代理人作为台北市民出席这次审判。 被告微博运营方的幻思文化企业没有答辩。

被告电影方大舜文化传达企业表示不同意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电影方大舜文化传达企业主张轩辕是中国古代华夏民族的人物,轩辕剑也是古代名剑的第一位,市场上采用了包括电影、游戏、网络、小说等全方位,大宇企业没有。 这是大众常用的作品名,作为商标不显着。

年5月11日,经广电总局备案,经海南有关部门批准,大舜企业可以采用这个名称。 他们选择“轩辕剑”不是商标,而是从电影本身的故事副本中凝结起来,以“轩辕剑”为主题。

据大舜文化传达企业介绍,《轩辕剑》至今未被电影作品采用。 这是因为不构成侵权,而且观众看电影取决于喜好,别人左右不了。 “游戏和电影都有制作者企业的名称。 ”。

被告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虽然是有名商品特有的名称,但大宇企业只是写了名称,并不是特有的,所以可以看出不是大宇企业特有的商品名,而是没有特有性的。 大宇企业还可以起“轩辕剑天痕”等系列名称,佐证。 轩辕剑是主题和主题素材的合适东西。 所以不存在坐电影玩游戏的私家车。 ”。

【爆料】网游"轩辕剑"告电影"轩辕剑传奇" 称其名称侵权

被告表示,大宇企业的索赔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电影《轩辕剑传奇》投资数千万,票房200多万,损失严重,与我国现在电影市场的热度背道而驰,观众没有误解。 但另一方面,强调了问题,为什么票房这么惨淡,被告方面说,电影《轩辕剑传说》发行,准备上线时,游戏企业的大宇信息广告律师状要求中止,各电影院提前下线。

【爆料】网游"轩辕剑"告电影"轩辕剑传奇" 称其名称侵权

被告认为大宇情报才是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一方。

直到记者发布消息时,审判还在继续。

标题:【爆料】网游"轩辕剑"告电影"轩辕剑传奇" 称其名称侵权

地址:http://www.t46t.com/mrxwyl/18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