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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陈蒙因涉嫌受贿1500多万元而被起诉。昨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陈蒙没有指定律师,拒绝为他指定辩护人,并在法庭上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陈蒙在2003年至2011年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其主管城市建设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547.9万元。
法庭调查阶段的证据显示,陈蒙的1100万元贿赂来自浙江商人马,其中大部分是通过马的公司与陈蒙的妻子共同成立的两家商业咨询公司支付的,还有一小部分是陈蒙的亲属所为,他们对此一无所知。
此外,陈蒙受贿的情节还包括贿赂松江大学城地铁站客运中心项目原总经理沈,分别为人民币50万元,以及沈出资13万港元为陈蒙的女儿在香港购买人寿保险。2007年,客运中心因建设用地征用和划拨程序尚未完成而关闭。客运中心项目的中标人之一沈多次要求陈蒙把公司的钱直接划到他的个人账户上,他还送了一份礼物作为回报,但该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
据了解,陈蒙,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射阳人,大学学历。他于1981年开始工作。1981年8月至1983年6月,静安区粮食局第68粮油商店营业员,余姚路粮食管理所团支部副书记;此后,他分别在上海市静安区粮食局、共青团静安区委员会组织部、静安区房地产管理局、静安房地产集团和静安区政府工作。2003年1月,他担任松江区政府副区长8年,直至2011年2月,他被调任普陀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1年5月17日,陈蒙担任普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根据去年9月初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上的消息,根据群众反映,上海市纪委对陈蒙严重违纪行为立案调查。随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介入调查取证,2011年9月20日,陈蒙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据报道,此案涉及的所有赃款赃物都已被追回。
陈蒙在昨天的庭审中没说什么,只是点头承认,并在法庭上道歉,希望法庭能给他一个较轻的处罚。公诉机关还转述了陈蒙对自己的总结:盲目交友导致交友不慎,哥们忠诚导致非理性,盲目攀比导致心态失衡,追求物质导致意志薄弱,淡化目的导致脱离群众,放松学习导致境界低下。
另据了解,2011年,上海检察机关共立案304起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涉案人员377人,其中重大案件285起,重要案件34起,涉案人员为司局级以上干部。在此之前,普陀区前区长蔡志强在2009年底因受贿近300万英镑而被捕。2010年,他被判处14年监禁;2011年,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晓星因受贿1045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和陈蒙一样,他没有请辩护律师,而是认罪了。
标题:上海副区长陈猛受贿千万 全盘认罪拒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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