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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媒体报道称,1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一名40岁的中国男子刘谋和另一名受害者向泰国国家警察局刑事信息技术监控中心报告称,他被一名31岁的泰国妇女帕维尼欺骗。那个泰国女人骗刘付钱,包括房子...
泰国《新泰日报》的泰国媒体报道称,1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一名40岁的中国男子刘谋和另一名受害者向泰国国家警察局刑事信息技术监控中心报告称,他们被一名31岁的泰国妇女帕维尼诈骗。这名泰国妇女骗刘支付了超过96万泰铢,包括房产转让费、保险费和电费,给刘造成了巨大损失。据报道,刘于1月14日前往曼谷警察分局寻求帮助,随后向警方报案。经调查,得知许多其他受害者被帕尼尼欺骗。
据受害者刘谋称,他正计划在泰国购买一套公寓,以备将来居住。通过一位中国朋友的介绍,他认识了骗子帕维尼,并得知她是一名房地产买卖代理。然后,刘谋看到了苏昆伊的公寓,按照正常的购买程序,以160万泰铢的总价从房主那里买了下来。当他第一次见到帕尼尼时,刘谋支付了150,000泰铢的现金,包括50,000泰铢的押金、100,000泰铢空的调整费、玻璃门安装费,帕尼尼还开了一张发票。几天后,刘和帕尼尼在公寓里安顿下来。当刘准备装修房子时,帕尼尼发了一封邮件通知他,公寓的法人不能让他进入进行室内装修,必须支付房地产转让等相关费用。帕维尼让刘把钱转给她,她代表她把钱交给了法人。由于刘不清楚程序,她信任Pavini,并把钱转交给她六次,每次5万泰铢,共计30万泰铢。在此之后,刘才意识到该公寓的法人不具备上述条件,只收取了5000泰铢的押金。
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和汇款问题,刘需要返回泰国处理材料。当他回到泰国时,帕尼尼告诉他,这些材料仍然不完整。由于手续复杂,语言不通,刘把材料存放在帕尼尼的办公室里寻求帮助。当他回来时,刘发现他的存折不见了。当他再次查看每日记录时,他发现有两份取款记录。两次提款的总额约为57万泰铢,其中没有一次是刘本人提取的。然而,帕尼尼不承认是她干的,刘只好报警求助。
警方通过监测和调查,确定Pavini为收款人,并发现刘伪造的银行对账单查询文件实际上是一份授权他人取款的申请。调查还发现,其他受害者也同样被帕尼尼欺骗。
标题:中国男人在泰国购买公寓泰国女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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