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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虽然现在还不清楚什么时候会出台,但我认为这次磋商很快就会结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在谈到刚刚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时表示:“因为这几天我们听到了批准的声音。他们中的大多数。”

去年9月下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汽车三包条例征求意见稿》。在通过互联网、信函和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后,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1月16日公布了修订后的规定,再次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有什么变化?这项备受期待的部门立法进展如何?刘最近接受了新华社的独家采访。

记者:去年征求公众意见后,为什么要推出“汽车三包”的第二稿?

刘:全社会都在关注汽车三包。一方面,目前,全国私家车数量已经超过4000万辆,直接涉及到亿万消费者;另一方面,汽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所以这一规定的制定非同寻常。

制定法律法规首先要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考虑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非常谨慎。通过去年,特别是去年10月的立法听证会,我们收集了很多意见,修改后的《汽车三包条例》发生了很大变化。再次征求意见就是给公众一个解释。这表明我们充分尊重消费者、行业和其他各方的意见,努力实现双赢和共赢。再次征求汽车三包的意见表明了我们的谨慎。说实话,在总局一级,举行立法听证会后再征求意见的情况真的很少。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谈汽车三包规定再征民意

记者:与去年版本相比,目前版本的“汽车三包”有哪些主要变化?

刘:目前,该版本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三个保证期、主要零部件和总成的三个保证条件、争议的解决、处罚的增加和章节结构的调整。

记者:从两个版本的比较来看,前两个方面的变化是三包相关期限的延长。

刘:三保时期,以前是“不少于2年或4万公里”。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公众普遍认为这个数字很低,所以修改后的版本被提高到“不少于2年或5万公里”。与此同时,新版本还明确表示,汽车保修期不应少于3年或60,000公里。

对于主要零部件和总成的“三包”情况,如车身开裂、制动系统故障、转向系统故障、燃油泄漏等。,消费者可以选择从30天内更换或退货到“60天内或3000公里内”;发动机和变速器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的更换周期也延长了。

记者:第三个变化,即争端的解决,有一些在以前版本中没有的东西。

刘: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增加了一条,即“国家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争议处理专家库;经争议双方同意,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机构可以选择专家参与调解工作。”我们认为这一条款是创新的,是这个版本中最大的亮点。上一页123下一页

标题: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谈汽车三包规定再征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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