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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之声》评论员秦永评论道:乔丹诉“乔丹”:一场没有结果的诉讼。
秦永:有一句谚语说得好,“当你出来混的时候,你必须偿还。”越来越融入公共生活和全球市场的企业必将为其轻率和粗心付出代价。
近日,深圳唯冠诉苹果1pad商标侵权案的庭审仍在继续。昨天,有消息称飞人乔丹想要起诉中国运动服装品牌乔丹体育。不同的是,前者是中国企业起诉海外知名品牌,而后者是中国企业遭遇跨国诉讼。昨天,美国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指控乔丹体育未经授权使用自己的名字。和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迈克尔·乔丹的律师昨日表示,他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正处于立案阶段。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程序,预计一周后将立案,索赔金额可能高达数千万元人民币。
当我想到乔丹诉乔丹一案时,它很有趣,值得深思。首先,这是飞人乔丹起诉乔丹体育的时间节点。众所周知,运动鞋品牌Jordan Sports自2000年开始注册和使用。从那以后已经十年了。乔丹体育已经从福建晋江的一个小型民营企业成长为中国运动服装行业的领先品牌,其销售规模已经超过30亿。乔丹体育已经是“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其广告不仅出现在央视体育频道,而且已经进入美国nba赛场。更有趣的是,作为a股的“第一只体育概念股”,乔丹体育在2011年底刚刚获得ipo批准。
经过10年的隐忍,飞人乔丹为何在如此关键的时刻选择攻击乔丹体育,不禁让人觉得他的用意是好的:所谓的“放水养鱼”,所谓的理性、有益和克制。想想看,数以千万计的索赔对价值超过10亿美元的乔丹来说算不了什么,而乔丹说这笔钱将捐给中国发展中国篮球。这样的公共关系意味着凸显的道德标准足以让逐渐淡出美国职业篮球队的乔丹再一次黯然失色。恐怕它的影响和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此外,在乔丹体育已经通过会议并即将上市之前,可能还有另一个优势可以提出一个理论,那就是乔丹体育这个即将在压力下成为一个公共事业的企业,在这个时候会担心,不愿意战斗,承认错误,早惩罚事情。
总之,一切都不能不感叹飞人乔丹及其团队的公关智慧!那么,事情真的会像乔丹和他的团队设计的那样发展吗?我的观点是:不一定!因为这样的争论,对于飞人乔丹来说似乎更合理,仍然充满悬念。我们可以看到,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并指控乔丹体育在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注册商标栏中擅自使用其名称,包括两个儿子的名字“杰弗里·乔丹”和“马库斯·丹”迈克尔·乔丹的拼写。你不得不侵犯我的权利,甚至我的儿子,这太可怕了!从感情上讲,乔丹无疑是负责人,但从法律上讲,乔丹体育也有一些看法。
首先,Jordan Sports的品牌名称是合法注册的,不是被盗的,Jordan的中文和他儿子的英文拼写与Jordan Sports注册商标中使用的拼音字体不同。针对即将到来的诉讼,乔丹体育昨天下午回应称,中文“乔丹”是公司根据中国法律申请注册的注册商标,享有专属权利,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受中国法律保护。让我们来看看中国的商标法。商标法中没有规定不得以名人的名义注册商标。以李宁这样的名字命名的商标随处可见,更不用说外国人的拼音了。事实上,耐克的全资子公司匡威早在2006年就向国家商标局举报了乔丹体育,质疑乔丹体育注册商标中的“五角星”与自己的商标相似,认为乔丹体育的商标是匡威商标的复制品和仿制品,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败诉后,匡威向国家商业评估委员会提交了异议审查。今年年初,部分消费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从乔丹经销商处购买的乔丹品牌服装未被告知与美国篮球明星乔丹无关,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欺诈。
然而,如果你搜索百度,你会发现乔丹体育一直声称我们公司与美国著名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无关!乔丹体育于2000年在福建晋江成立,它不是耐克品牌!作为一个鞋品牌,你不能太苛刻,我可以把警告的话“这个产品怎么样?”就像香烟一样。因此,在感叹了飞人乔丹和他的团队的智慧之后,我不得不感叹乔丹体育和他的团队的智慧。也许,作为一个曾经诞生在“鞋都”晋江的小民营企业,我只是想把自己藏起来,利用它来发展,但我没想到自己会实现这么大的目标。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有高层人士出谋划策,法律风险的规避似乎未雨绸缪。无论是商标权还是名称权,如果恶意侵权指控成立,只能停留在情感层面,难以在法律基础上实施。因此,我想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你唱完后,我上台,双方都会走开。
标题:覃勇:乔丹诉“乔丹”注定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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