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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根据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的调查,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的两个月内,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经济声音焦点:税制改革试点的实际效果与试点的初衷背道而驰。有什么问题吗?
今年年初,上海率先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交通、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物流企业也纳入试点范围。近两个月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近70%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平均增税5万元。
这项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开展的调查包括53家国有企业、60家民营企业和7家中外合资企业。被调查企业中,有21家参与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据被调查企业反映,税负的增加主要体现在运输服务税率的大幅提高上,而企业实际抵扣的项目却很少。运输和仓储等其他物流环节仍然有不同的税率。这一结果明显违背了试点方案中“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会略有增加或减少”的初衷。《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欢评论:为什么物流企业的税负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增加了?
刘欢:过去,在物流行业的运输部门,缴纳营业税意味着征收总营业额的3%或5%。不存在价格扣除问题。这种做法的坏处是它不能给发货人提供各种发票,所以发货人的税款不能减少,这不利于搞活我们的流通。因此,从经济发展的长远来看,让这些行业也搞增值税,而核心是要有增值税发票。这项改革有利于搞活我国整个流通体系,减轻整个流通环节的税收负担,因此意义重大。结构性减税的核心内容是全行业增值税的抵扣。进一步普及将减轻我们整个流通领域的税收负担。
试点后两个月,物流企业,特别是运输物流企业,普遍反应税收负担大幅增加。本次调查结果基本反映了增值税推广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当时有人说,行业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稍微减轻或基本不变。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有两个原因。首先,我们在设计税制的时候,具体的细节恐怕没有考虑好,因为当时我们在扩大增值税的范围的时候,我们做了一个试点调查,但是有一个问题被忽略了。我们首先确定了销项税,并确定税收负担不会增加,这使得可抵扣项目的金额成为一个关键问题。例如,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3%的税负不会改变。据说产品税是11%,这就要求它保持在8%以上。换句话说,企业进项税可以扣除8%以上,而税负并没有增加,但税负低于8%的却增加了。
增值税的营业税
为了解决这次税负不减反增的问题,上海计划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过渡性扶持政策,按照新旧办法测算物流企业的税负,如果企业税负增加,增加的部分将返还给企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仍是试点项目。试点项目意味着我们可以改变在试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认为下一次改革可以重新考虑制度设计,并且应该把产品税的数额倒过来。你算出我们的产品税是11%。这种说法应该说有一定的缺陷。
我的意见是如何设计它。首先,确定营业税为3%,增值税变更后不变。确定某一行业的投入扣除额更为合适,然后将两者相加计算出销项税。例如,我的减税是5%,那么税收负担是8%,3%加起来是8%,而产品税应该低于8%。当时这方面的设计不是很详细,所以这个问题是不可避免的。我建议下一步改革。没有必要急于确定进项税。我们应该先计算投入,然后确保税收负担保持不变。对我们来说,将增值税的产出量和税率颠倒过来可能更合适。
交叉收费
在调查报告中,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也指出,过桥费用仍然是物流企业的沉重负担。在被调查企业中,近40%的企业支出超过5000万元,一些大型道路货运企业支出超过1亿元。除了加强道路收费管理外,税制改革能否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目前,我国路桥通行费普通发票在营改增后不能进入抵扣项目,这是目前路桥通行费过高,影响企业税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建议,对于特殊行业,在过桥收费的过程中,发票也可以按一定的比例和一定的金额扣除。换句话说,让他们的发票进入抵扣项目会减轻企业相当大的负担,所以这次改革只有技术操作上的问题,但在理念上没有区别。因此,我建议从进项中扣除这部分发票固定税,这样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行业税负扣除不足造成的问题。
除了昨晚油价再次上涨之外,税制改革能反映油价吗?我们应该充分考虑这个问题,而不仅仅是税收。我想提个建议。我们可以把石油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红油,另一类是白油。这不是我们大陆想出来的。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实行红油制度,所运营的车辆,尤其是公共交通、道路运输等公共设施提供的车辆,都使用红油。红油的价格低于普通白油。只有特定的物体才能添加红油。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因宏友减价而造成的利润损失?政府将利用这种方法来解决这部分企业的利润,并通过财政补贴或退税来保证一定的实践水平。因此,我主张用红油来解决这个问题。问题是如何控制红油。
标题:刘桓:过路过桥费发票应按一定比例作为进项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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