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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近日表示,要建设符合国际标准和国情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准确识别和量化风险,提高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

项俊波指出,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监管的核心。从2003年到2007年底,中国保监会基本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为防范风险、促进我国保险业科学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动荡,国内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防范风险、加强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某些方面,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的监管需求,必须建立新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项俊波:抓紧推进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项俊波强调,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没有全球统一的监管模式,制度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保险监管部门必须抓紧推进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水平。

他表示,中国保监会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及时披露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标题:项俊波:抓紧推进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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