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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拖欠工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要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张立勇认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频繁的法律原因主要有三个:法律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手段不够;司法标准不明确,程序繁琐,措施无效。张立勇代表建议完善立法,从法律制度上遏制拖欠问题,并对《建筑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如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缴纳工资保证金;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对未支付的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规定施工现场的工资支付应采用“周工资制”。施工企业无故拖欠工资超过四周的,处以拖欠金额十倍以上的罚款,并暂停整改。

张立勇:应明确欠薪入罪起点

张立勇还建议有关部门对恶意欠薪犯罪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定罪起点,细化量刑标准和幅度,明确《刑法》第276条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的具体范围,严惩恶意欠薪行为。犯罪;建议各级法院设立审判庭,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满足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与企业之间日益增长的纠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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