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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属于全民资产。原则上,它不应该与人民争夺利润,而应该主要分配在公共福利领域。——迟福林
杜南新闻从1998年到2009年,国有企业的总资产在11年内翻了两番,但是相当多的国有资本在运营中缺乏公益性,一些中央企业甚至进入房地产行业与人民争夺利润。有鉴于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迟福林在他的建议中建议,国有资产的配置应该以公共福利为目标进行调整。
迟福林指出:“中国政府所掌握的过多公共资源与公共产品的短缺并存。在很大程度上,巨额国有资本并没有真正用于最迫切需要的公共服务领域。”他建议对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国有资本进行分类管理。非公益性国有资产由SASAC管理,公益性国有资产由财政部管理。
“国有资本属于全民资产。原则上,它不应与人民争夺利润,而应主要分配在公共福利领域。”迟福林认为,与民营经济的“非禁止即禁止”不同,国有资本在非公益性领域的投资应贯彻“非允许即禁止”的原则。他建议用枚举法界定国有资本可以干预的非公益性领域,并建立国有资本产业投资目录,严格限制营利性国有资本。
迟福林还建议逐步提高公益性国有资本的比重,制定提高公益性国有资本比重的约束性目标,并制定严格的时间表。经过大约五年的努力,一定数量的国有资本将从竞争性领域撤出,投资于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领域。
他还建议尽快修改预算法,将国有资本租金和分红明确纳入预算法的范围,将国有企业的资源使用租金和利润分红逐步纳入全面预算收入体系。尽快制定《国有企业租金和分红条例》,明确租金和分红比例。建议租金与分红比例在目前最高10%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到“十二五”末最高分红比例应达到20%-25%,为公共服务提供重要的财政保障。
我国政府公共资源过多和公共产品短缺并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庞大的国有资本没有真正用于最急需的公共服务领域。
●声音
与其讨论私营企业应该进入哪些垄断行业,不如讨论中央企业应该退出哪些垄断行业。否则,民营企业很难以其现有能力与中央企业竞争。
由于中央企业长期以来占据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而民营企业在这些领域又没有得到充分的培育,很可能会遇到“有政策无实力”的局面。这是另一扇“玻璃门”,看起来很亮,撞到了墙上。我始终相信,如果一个国家想做某事,它应该做到底。必要时,应该扶持和支持私营企业。
——尽管温家宝总理力促“新非公36条”实施细则出台,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孙小华对民营企业能否与中央企业竞争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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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会议2012年财务报告
标题:迟福林:国资进入非公益领域应“非允许即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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