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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昨日(21日)审议《反洗钱法》,并同意将反洗钱委员会秘书长的任期由原来的6年缩短至4年。其中,反洗钱委员会成员从最初的10名增加到15名,包括6名高级成员,他们必须由上议院选举产生。立法议会对预防的反应... 立法会昨日(21日)审议反洗钱法案,同意将反洗钱委员会秘书长的任期由原来的6年缩短至4年。其中,反洗钱委员会的成员人数也从最初的10名增加到15名,包括6名高级成员,他们必须由上议院选举产生。
立法议会审议了防止和打击洗钱的法律草案,该草案已由小组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小组委员会主席吉迪提交了草案和重要修正案,包括防止和打击洗钱委员会(反洗钱委员会)的成员结构和责任。重要的规定包括将反洗钱委员会的成员人数从最初的10人增加到15人,其中包括6名高级官员、1名秘书长、8名泰国银行行长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长。高级官员委员会的设立必须经过一个特别委员会的审查,并得到内阁的批准。
经过审议,立法会议小组委员会提交的草案及其修正案包括同意将反洗钱委员会秘书长的任期从原来的6年改为4年,并修正《反洗钱法》第51条,以与修订后的任期相匹配。秘书长任期届满后,可在反洗钱委员会办公室担任顾问或其他职务。此外,立法议会还同意,高级人员的甄选必须得到上议院的批准。
最后,立法议会以150票对3票弃权通过了该草案。
(《世界日报》)
标题:通过新反洗钱法三读的成员增加到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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