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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22日从益阳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法院近日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起诉了原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主任王志波。
王志波,男,49岁,原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主任、党委书记。经查,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王志波利用其担任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银行(全民所有制企业)行长的职务,与桃江直属银行的业务客户开展粮油购销业务。在此过程中,以预付货款或货款的名义,将桃江直达银行的公款31次划入业务客户账户,然后安排业务客户将从桃江公款中收到的部分资金划入其个人账户,其中,借给胡1870万元,用于其个人投资广东某汽车项目的前期费用及个人债务的偿还;借给王190万元,其中王借给胡投资汽车项目150万元,其余4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日常开支;借出一定的8万元作为砖厂的费用;借款人民币20万元,作为承包工程的费用;其余53.1225万元被被告王志波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开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涉嫌挪用公款2141万元 中央储备粮桃江原主任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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