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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曹建明26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出席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开幕式,并在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他希望各国各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前提下,采取更加积极开放的合作态度,探索更加灵活有效的合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开展资产追回方面的国际合作。

曹建明指出,资产追回是国际合作打击腐败犯罪的重要环节和手段。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资产追回机制,深化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有效追回和返还腐败资产,对于预防和惩治跨国腐败犯罪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腐败犯罪日益呈现出跨国发展和全球资产流动的新特点。认真执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大限度地开展追回和返还腐败资产的国际合作,已成为各国和各地区反腐败机构的共同愿望和迫切要求。

最大限度地开展资产追回国际合作

曹建明对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全面落实资产追回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丰富资产追回国际合作的方式和渠道;二是深化执法合作,努力提高资产追回国际合作的效率和水平;第三,增进互信,加强协调与合作。

曹建明强调,资产追回和返还机制的实施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反腐败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需要各国和各地区反腐败机构的积极参与,需要相互支持与合作。各国和各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只有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前提下,采取更加积极开放的合作态度,探索更加灵活有效的合作方式,才能推动资产追回领域国际合作的新发展。

标题:最大限度地开展资产追回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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