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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受贿案举行公开审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2002年至2010年,刘卓志利用职务之便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领导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员会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贾等21个单位和个人单独或与妻子(另行处理)在经营、矿业权审批、职位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刘卓志的律师出庭为他辩护。几十人、刘卓志的一些亲属和媒体记者参加了审判。

法院宣布此案将在选举的基础上宣布。

记者了解到,在刘卓志被捕之前,他的两名副手和两名得力助手相继受到调查。其中,西盟原副书记魏小平在任期间收受贿赂近900万元,另有600万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1月,西盟前副书记白志明被“双开”。他涉嫌贪污、受贿、非法占有和占用公共财产、收受礼品和从事营利活动。西盟锡林浩特前市委书记牛志梅也被“拘留”。

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涉严重违纪受审

据介绍,西盟煤炭资源丰富,适合大规模露天开采。刘卓志在任期间,大力发展能源产业,能源产业的无序发展也为官员寻租提供了许多机会。刘卓志等人的倒台与煤炭行业密切相关。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涉严重违纪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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