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7字,读完约1分钟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家国有企业74岁的女高管吴小莉涉嫌挪用4600万元人民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吴小莉无期徒刑。
吴小莉曾担任上海龚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根据检方的指控,她利用职务之便,隐瞒应收账款,贪污了4600多万元。
同一天,头发花白的吴小莉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法庭。由于吴小莉年老体衰,第一次审判在今年二月下旬被推迟了半个小时。这一次,法院在法院门口安排了一名医生到袖手旁观。在法官宣读判决之前,吴小莉对法官谈到了他的身体状况:“我想我仍然可以坚持。”
经审理,法院认为,吴小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超过4,200万元的国有资产从账户中隐藏,未纳入改制范围,并将上述资产私分为个人所有,构成贪污罪。考虑到吴小莉归还赃款,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判处吴小莉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标题:上海国企女高管贪污4200万元被判无期
地址:http://www.t46t.com/mrxw/11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