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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3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作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新闻社记者盛家鹏照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了提高立法质量的三个要求。

吴邦国说,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

他指出,要提高立法质量,总结这些年的好经验好做法,具体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努力督促有关方面解决立法中的重大问题,使法律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

第二,要注重把修改完善法律与加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调查时,要深入分析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合完善的问题,为法律的修订和完善提供重要依据,使法律的修订更具针对性,使法律条文更具可操作性。

第三,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完善法律草案公众咨询的方法和手段,更加注重深入实际和基层调查研究,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利益,使公民参与立法的过程成为广泛凝聚人民智慧和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

此外,关于今年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吴邦国说,有必要推进社会领域的立法,继续审议《精神卫生法》、《移民管理法》和《军事保险法草案》;完善经济领域的立法,继续审查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和资产评估法草案,并修订土地管理法;加强文化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公共图书馆法,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标题:吴邦国就提高立法质量谈三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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